“里应外合”非法获取寄递用户信息出售获利 约3万元 定“刑”不贷

时间:2022-12-14 11:08:36作者:江运鹏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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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子从省外窜至贵阳,共谋通过非法获取、出售快递面单信息的方式赚钱,后找到在龙里物流园圆通公司上班的两名装车员,四人里应外合非法获取大量寄递用户的个人信息出售牟利,非法获利3万元,四人落入法网被诉获刑。

据悉,20226月下旬,张某、郑某流窜至贵阳市境内,二人共谋采取非法偷拍快递面单信息出售给他人的方式赚钱。202271日晚,张某、郑某通过手机搜索找到贵阳市周边物流园,向在龙里圆通公司上班装车员潘、罗许以0.8条购买含有姓名、电话、购买物品、收件地址等信息的快递面单商定具体交易方式后,202275711期间,潘、罗利用装车员身份的工作便利,每天偷拍快递面单,并由潘某将照片打包之后以百度云盘分享的方式将快递面单照片出售给张某、郑某,该二人1.8条、2条、2.5条不等的价格转卖给他人谋取利益。期间,潘利用其在交易过程中负责与张某、郑某二人联系和结算的便利,只以0.5条、0.6条向罗结算出售金额,从中赚取差价更多利益。经查明,张某、郑某二人共同出售快递面单非法获利22000罗某二人共同出售快递面单,非法获利7000元。

案发后,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取证据。经审查,被非法出售的公民信息有姓名、电话、物品名称、收寄地址等,信息类型属于普通公民个人信息。因潘某、张某、郑某每次都将微信聊天记录、百度网盘存储照片、虚拟货币交易记录、非法聊天软件的聊天记录等相关电子数据删除并销毁,为更好固定犯罪证据,有效指控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确立以违法所得认定犯罪的思路,及时调取转账记录、固定犯罪证据。

20221117日,龙里县检察院以张某、郑某、潘某、罗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125日,龙里县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张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潘某主动退赃且系初犯适用缓刑

【检察官释法说理】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主体必须依法获取公民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个别社会影响大、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检察机关还将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在此,检察官提醒,每位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轻易透露个人重要信息,妥善处理各类快递单、账单车票等,不随地丢弃、及时涂抹、销毁,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合法掌握公民信息的行业要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加强行业内监管,禁止向他人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zywgao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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