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不当责 检察监督促公正
近日,贵州省龙里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办理进行现场监督,让检察监督在阳光下运行。
“公司还未成立,怎么就违法占地了?”四川某劳务公司负责人满脸大写的疑虑。据了解,该公司2018年11月成立,2020年3月却被行政机关认定其2017年3月违法占地建设,并给予行政处罚。
针对该公司的疑惑,承办检察官进一步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贵州某房开企业2017年3月开始违法占用土地,行政机关2018年7月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该违法行为,但2019年5月该文书才送达该企业。2018年11月四川某劳务公司注册成立,同年12月,承接该房开企业售楼部项目的其他相关建设工程。2020年3月,行政机关再次对该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将违法用地行为认定为该劳务公司所为,并进行处罚,存在明显的程序不规范、处罚对象错误等问题。
此次听证会,经评议认为,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对象错误、执法不规范,建议检察机关予以监督。行政机关根据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近期已整改完毕,撤销行政处罚对象错误的决定书,积极与被处罚公司沟通协商,取得该公司的谅解,并尽全力弥补对该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重新对贵州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处罚,并承诺今后严格、公正执法,杜绝出现“罚不当责”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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