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难化解 检察调解化干戈

时间:2022-08-15 17:21:00作者:王雨 张立雪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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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展现了中华民族邻里和睦谦让相处的传统美德。俗话说“邻里好,无价宝;邻里吵,三生恼;四邻不和,寸步难行。”近日,在通榆县好友村上发生这样一起案件……

一头牛惹的祸

  “老杨,你家的牛把我家园子里种的苞米苗都糟蹋了。”老杨的邻居老王骂咧咧地来到老杨家,见老杨家没人,愤怒的老王回到自家园子里驱赶老杨家的牛,牛不动地方,还是继续啃食园子里的苞米苗,老王抄起院子里的镰刀朝着牛屁股砍了一刀,没想到牛失血过多倒地而亡。过了一会儿,老杨从地里回来,看到自家的牛倒在了血泊之中,前去老王家理论。“你把我家牛砍死了,赔钱!”“你家牛把我家园子里苞米苗糟蹋了,活该。”争执中俩人差点厮打起来,村里人见状立马报了警。之后一段时间,老杨、老王两家互不相让,每次见面都火药味十足,经多次调解都无法达成赔偿和解。

释法说理明是非

  该案以王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移送至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王雨认为,若该案以一纸冰冷的起诉状“一诉了之”,杨某、王某的邻里矛盾就可能永远得不到有效化解,邻里关系依旧紧张,未来还有可能发生冲突。王雨在详细了解此事的前因后果后,为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进行了大量的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化解双方矛盾。经过长达一个月的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也被王雨检察官的诚意感动,同意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一谈。在王雨的劝说下,王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应当承担的责任及赔偿义务,杨某也主动和王某提及会赔偿园里的苞米苗损失。在承办检察官的努力下,杨某与王某消除了怨气,达成和解,握手言和。最终,通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温情办案解纠纷

  “当时我太冲动了,我静下心来深刻地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大家都是邻居,不应该为此事伤了和气,我还触犯了法律,感谢检察机关给我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机会。”王某握住检察官王雨的手激动地说道。该案的成功和解,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融入到检察办案中,通过能动履职,真正解决老百姓的烦心事,做到“法、理、情”相融,使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

  

[责任编辑: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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