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丹东市振兴“1+5”模式形成办案合力
本报讯(花放)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从实际工作出发,整合自侦办案力量,实行“1十5”自侦办案模式,既保证了办案安全,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了显著效果。今年以来,反贪部门立案侦查12人,其中大案11人,要案1人;反渎部门立案2人。
“1十5”自侦办案模式中的“1”,就是自侦办案实行全院“一盘棋”。自侦部门每逢上案子,全院范围抽调人员,全力支持配合办案,并从车辆和后勤等各方面全力保障。抽调人员一部分配合办案人员调查取证和核证,将证据固定到位;一部分配合法警看押犯罪嫌疑人,保证其人身安全,提高了办案效率。
“5”就是细化“自侦、预防、技术、纪检、办公室”在办案中的职责分工,即反贪、反渎部门办案实行协同办案,相互配合的工作方法;预防部门在辖区展开广泛社会调查,尤其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以及围绕社会热点等问题,开展预防调查,将调查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自侦部门,为自侦部门开展初查和侦查工作做好铺垫。技术部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不留任何“盲区”和“死角”。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案前深入办案区域检查安全防范情况,案中深入办案区域检查办案安全防范情况、办案人员文明执法情况和同步录音录像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案后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光碟,监督检查依法、文明和安全办案情况。办公室负责本院办案基地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办案人员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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