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4-02-24 15:31:00作者:新闻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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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2013年度政法专款采购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设备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政法专款采购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设备项目(二次) 

  二、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3-325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固定同步录音录像设备2套、外网笔记本10台、移动同步录音录像设备1套、台式电脑1台等(详细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224日——22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采购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317日上午9:00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4年317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70529 

  联系地址:太行路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龙女士 

  联系电话:0391-3568902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6000.00元),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收据。 

  帐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焦作工行焦东路支行 

  帐号:1709020319200050059-000000002 

  2、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3)、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2月24 

[责任编辑: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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