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检察院指挥监控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时间:2013-07-05 11:07:00作者:新闻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受禹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就“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挥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禹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编号:YZCG—G2013170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监控管理系统  (讯问室监控系统等) 

  四、投标商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商需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1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公、假日除外)到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122室)报名。 

  六、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年检合格记录)、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近两年来承接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合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用工劳动合同。(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胶装成册.) 

  七、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文件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 

  发售标书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374-8278617     

  传   真:0374-8278619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8112523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会议中心 

  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签字确认且报名后不得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企业,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一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12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二零一三年七月四日 

[责任编辑:姬刚]
上一篇文章: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路桥区检察院办案取证系统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