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监督危化品管理,织密安全防护网
为贯彻落实落细“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近日,贵州金沙县人民检察院“金”益求精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到高坪镇、化觉镇开展成品油安全专项公益诉讼监督工作。
办案组走访排查了高坪镇、化觉镇露天煤矿和洞采煤矿共5家。通过查看煤矿柴油购销台账、消防设备、防雷检测装置、管理情况等,进一步排查煤矿储存使用柴油存在的风险隐患。通过现场查看储油装置,发现部分煤矿存在安全隐患,如未按规定将储油罐存放在规划区域内,储油罐不符合安全标准、无消防设备、未安装防雷检测装置等风险隐患,不利于企业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办案人员向相关企业宣传了《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调安全生产无小事,事故责任大于天。
2023年4月23日,金沙县检察院依法立案,并于同月27日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对矿山内部用油不符合安全规定举行公开听证,与会人员一致建议金沙县检察院向县能源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后,金沙县能源局高度重视,针对该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对全县矿山内部用油柴油进行排查,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依法依规整改、拆除。2023年6月12日,金沙县能源局回复金沙县检察院,该局在七日内共出动16车次对全县能源企业进行专项巡查,摸排自储存、使用柴油的情况,对检察机关发现督促整改的矿山非法安装柴油储存罐已督促企业进行拆除,同时探索企业内部用油报备机制,完善企业内部用油合法合规。
近日,金沙县检察院对矿山、企业内部用油进行回头看,经过督促整改,矿山、企业内部用油已整改到位,同时大大减轻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保障。下一步,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和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书等方式,不断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矿山柴油储存监管,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为金沙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护航企业利益和人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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