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举措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时间:2023-07-07 09:36:52作者:刘小冰 林岚虹新闻来源:

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字号

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福建省闽清县检察院秉持精准监督与人性化监督理念,以“三抓三结合”依法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收监执行监督、教育管理监督等,切实推进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2020年7月至今共计发出79份书面监督意见。

一、抓常规检察与专项检察监督结合

坚持“巡查+走访”不定期随访方式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监督,转变刑事检察从“办事”到“办案”的理念。现场巡查社区矫正中心及各司法所的入矫宣告室、档案室、集中学习场所、矫务公开公示栏等重点区域,并针对罪犯又犯罪、社区矫正对象惩处、个别教育等十余项内容开展专项检察监督,重点监督社区矫正入矫教育的“入口关”;不假外出、违反相关规定后个别教育检察监督;解除矫正前事后评估同步化检察监督。

二、抓调查核实与信息化监督结合

一是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及执行档案、查看“在矫通”及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数据,并将二者抽查比对,从中发现存在的工作漏洞及违法情形;二是查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平台,用信息化手段筛选出其不假外出、行政处罚情况。动态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精准靶向监督防范脱管。2020年7月以来,共计筛选排查外出人员信息1000余条。聚焦查询解矫前社区矫正对象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尚未执行情况,并到公安机关调取证据和制作当事人、村居笔录,及时填补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对象规避收监执行的漏洞。

三、检察听证与延伸监督结合

检察监督在保障刑罚正确执行的同时善于运用司法公开听证、尊重和保障人权,也保证刑罚执行,例如在王某收监执行案件中,因其缓刑期间赌博被行政拘留,该院详细分析论证其行为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应当提出撤销缓刑建议,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公开听证会,以案促改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建言献策,该建议得到法院采纳。

此外,该院联合县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共同打造集刑事执行人权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化矫正与社区矫正对象帮扶于一体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模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公益活动等,建立起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立体化监督。延伸办案职能,与法院、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工作协商机制,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以更强检察监督实现更优矫正质效。


[责任编辑:zywgaohang]
上一篇文章:普法、帮教、救助“三位一体”推动未检工作提档升级
下一篇文章:多措并举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21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05067280号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京网文[2011]0064-02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7000076
网络违法犯罪
举报网站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
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12318全国
文化市场举报
电信用户
申诉受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