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提换视讯平台:“隔空”提讯换押高效安全规范

时间:2020-11-02 10:18:00作者:孙方印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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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智慧检务”在全国范围的建设和应用,如何让最新信息技术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检察业务?如何减少流程和环节,节约办案资源和时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以远程提讯为突破口,结合工作实际需求,依据节约办案资源为原则,研发“远程提换视讯一体化平台”,减少检察官往返时间,以科技手段促进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

  【问题】

  2020年,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如何实现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不误,如何解决原有远程提讯以音视频为主、业务单一、多环节仍需实地面对面接触办案的问题,如何真正实现无接触办案,成为检察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探索】

  哈尔滨市检察院与相关技术公司合作,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及公安、司法、法院,详细调研业务需求和办案流程,统一规划设计,制定相关数据标准和创新机制,开发了一套标准统一、智能高效、兼顾未来、节约资源的“远程提换平台”。

  今年,适应疫情防控的需求,按照最高检及省院对疫情防控和无接触办案两不误的指示,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指导意见》和《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重新调研业务需求和办案流程,对难点、痛点全面梳理,对前期反馈问题汇总分析,重新规划设计,完成对原远程提换平台的进一步开发和完善,升级为“远程提换视讯一体化平台”(下称“平台”),实现与视讯功能完全整合,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融合对接。

  【平台功能】

  平台在检察工作网进行部署应用,并与省级平台进行级联,提供机构、用户、权限、模板的设置和管理,业务的新建、上传,电子数据的查询、下载,软件的自动更新、升级,为检察院在省内链接任一看守所、提审室、法律援助中心、法庭远程办案提供服务保障。

  平台完成了与“统一业务系统”的全面对接和数据共享,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页面实现一键进入提换视讯一体化平台,让平台更加实用、高效。

  市级院部署独立的音视频交互及录制服务,同样可与省院进行级联,智能终端按需部署在各级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与省院平台无缝对接。满足不同业务场景应用,提供检察院远程提讯室端、看守所民警端、看守所提审室嫌疑人端、司法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端、科技法庭端等场景,可按需选择灵活部署应用。主要功能有:

  1.全业务流程一体化办理。该平台提供音视频实时交互和自动录播,换押证、提讯提解证、预约、义务告知、讯问笔录、认罪认罚具结、延期告知和通知、超期羁押预警、讯问及庭审示证,电子签章、签名、捺印等全业务流程实现实时远程办理。

  2.电子数据的生成和使用满足统一标准和规范。该平台电子文书直接保存成与统一业务软件2.0一致的OFD格式,并且“提讯提解证”可满足重复多次使用的要求;文书自动按照捕诉类型、业务类型(笔录、告知、具结……)、嫌疑人姓名等自动单独命名、分页(页码标注)保存及一键回传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3.远程控制协同保障业务连续。该平台具有支持消息滚动和语音播报提醒查看接收和回执的通知,还有可远程控制嫌疑人端程序的重启,一键发送讯问结束通知民警将嫌疑人押解带回,一键发送法律帮助通知书、笔录等文书功能。

  【平台优势】

  真正从办案人员角度出发,充分满足检察干警办案实际需求,同时兼顾看守所民警、嫌疑人、律师各方的安全规范、工作配合、使用体验,做到了实用、好用、易用。

  1.高度集成、便携智能。该平台配备的智能终端是该平台的核心设备,其外形仅有普通电脑显示器大小,具备音视频交互、触屏电子签名、指纹采集功能,无须外接电视、显示屏、签名板等设备,方便检察干警和律师工作。具备高度集成、便携智能、部署简单灵活等优点,办案人员和律师借助智能终端无需去看守所办理相关手续,在线就能完成所有业务环节办理及远程音视频交互和电子签名、捺印。

  2.安全规范,实用便捷。全新设计的一体化审讯椅安全规范,不仅便于智能终端的安装部署,也为嫌疑人签名、捺印提供了便捷。检察官讯问结束一键通知民警等功能,不改变看守所民警原有工作模式,更利于各方工作的协调配合及顺利开展。

  3.功能强大,操作简单。从“面对面”到“屏对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检察办案效率和质量,真正实现全业务全流程网上“云”办理,在全国检察机关尚属首创,在实践中得到积极推广。

  【应用效果】

  平台在不改变检察官、看守所民警、律师、法官原有工作模式情况下,减轻人员的往返劳顿、杜绝安全隐患、节约经济支出、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全业务远程在线协作办理的网络闭环,完善司法监督、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能。

  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持:香坊区看守所位置偏,路程远,给提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远程提换视讯一体化平台”作为“智慧检务”的重要举措,不仅降低了办案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更彰显了办案规范化、执法透明化。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切实保障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在诉讼期限内审结,助推检察工作有序开展。如在疫情期间受理的刘某妨害公务案,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远程提审过程中,嫌疑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自愿认罪认罚,我们适用速裁程序向香坊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远程开庭并当庭宣判,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诉讼效率,让公平公正更快实现。

  哈尔滨市两级检察院至今已利用该平台完成远程提换提审800余次,全面提高了案件的审结效率,节约了办案资源,疫情期间为全面助力检察战“疫”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平台目前已在黑龙江省检察系统中全面推广应用。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周丽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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