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受禹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禹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编号:YZCG—G2012244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类型 |
设备名称 |
数量 |
|
侦查指挥室设备 |
前端设备 |
1套 |
|
打印复印扫描传真一体机 |
1台 |
||
侦查取证设备 |
便携式移动音视频录传系统 |
1套 |
|
单兵移动音视频录传系统 |
1套 |
||
执法记录仪 |
1套 |
||
侦查箱 |
2套 |
||
移动终端话单分析软件 |
1套 |
||
车辆跟踪器 |
2套 |
||
专用摄像机 |
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
2套 |
|
现场勘验设备 |
猫眼反窥镜 |
4台 |
|
电子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电子取证只读设备 |
1套 |
|
对讲机 |
品牌对讲机 |
6部 |
|
安全防范设备 |
金属探测仪(手持式) |
1个 |
|
电警棍 |
1个 |
||
催泪喷射器 |
1个 |
||
灭火器 |
1个 |
||
录音笔 |
1支 |
||
医用急救包 |
1个 |
||
视听资料证据复核设备 |
摄像机1部 |
出庭专用箱(真皮) 出庭专用密码箱(铝箱) |
|
录音笔3支 |
|||
出庭专用设备 |
出庭专用包17个 |
||
出庭专用密码箱17个 |
四、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商开标时须提供电子取证只读设备、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制造厂家的产品授权书。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22日~ 2013年3月28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30
六、报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122房间)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374-8278617 传真:0374-8278619
采购单位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3938796567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8112523
七、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用工合同。(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有效期内)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下一篇文章:临沂市莒南检察院便携式同步录音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