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017年底建成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全覆盖

时间:2015-11-21 09:10:00作者:孙莹新闻来源:央广网

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字号

  

   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昨天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出席会议并讲话。曹建明强调,电子检务工程是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程。全国检察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网络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全面扎实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曹建明在讲话中说,近年来特别是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工作会议以来,最高检和地方各级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坚持把信息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统筹谋划、加大投入、科学实施,检察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取得长足发展。特别是2012年电子检务工程被纳入“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现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标志着检察信息化建设站在了更高起点上。

  曹建明指出,党中央对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网络强国等作出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信息化对检察工作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一方面,信息化的发展和应用带来纷繁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和法律问题。另一方面,信息化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手段。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能否顺势而为,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实现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事关法律监督工作成效,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信息化快速发展和深度应用的时代潮流,牢固树立向信息化要检力、要战斗力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曹建明指出,党中央对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网络强国等作出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信息化对检察工作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一方面,信息化的发展和应用带来纷繁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和法律问题。另一方面,信息化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手段。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能否顺势而为,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实现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事关法律监督工作成效,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信息化快速发展和深度应用的时代潮流,牢固树立向信息化要检力、要战斗力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曹建明指出,为深入贯彻中央部署要求,最高检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建设电子检务工程的重大战略。电子检务,是国家电子政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以大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治理的大趋势,更加重视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全面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重大举措,是基于信息技术而创立的新型检察工作模式,也是影响深远的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革命,对于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到2017年底以前,电子检务工程将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电子检务工程的推进程度和应用深度,决定了检察信息化的整体建设和应用水平。各级检察机关要从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把电子检务工程作为检察信息化建设乃至推动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龙头”来抓,抢占制高点,着力在建设和应用上下功夫,努力把电子检务工程建成“智慧检务工程”,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实现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

  曹建明强调,要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立足检察工作全局,准确把握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推进电子检务工程,要充分借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宝贵经验,统筹把握好四大关系。一是把握好顶层设计和鼓励创新的关系。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从一开始就要坚定不移地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四统一”原则,坚持全国“一盘棋”。在“四统一”前提下,要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探索研发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相结合的辅助化、工具型、实用性、外挂式特色应用系统软件,为完善和深化电子检务工程提供新鲜经验。二是把握好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既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考虑当前检察工作的需要,也要着眼长远发展,包括正在推进的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各项要求,具有适度的超前性,提升信息系统兼容性,为未来发展留足升级空间。三是要把握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既要坚持整体推进,按照最高检部署的时间表统筹推进,又要重点突破,优先把资金投向急需的项目。四是要把握好加快进度和安全保密的关系。各级检察机关要一手抓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一手抓安全保密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建立全面覆盖网络和应用系统的检察信息化安全保密保障体系,落实安全保密“一票否决制”,不断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曹建明强调,要突出重点、建用并举,充分发挥电子检务工程对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的驱动和支撑作用。电子检务工程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边建边用、以用为主,实现从独立建设、自成体系向整合综合、资源共享转变,从注重硬件装备、粗放离散模式向注重应用系统、集约整合模式转变,从基础建设、注重业务流程电子化向注重支撑履行检察职能的全面发展阶段转变,把信息化成果更好地转化为能力的现代化。当前,要着力推进三个大平台建设。一是要坚持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和核心,完善司法办案信息平台。要围绕法律法规新变化、信息技术新发展、业务部门新需求、检察机关新职能,加强统一业务系统升级完善和功能拓展。要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快完善各项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更加重视与其他执法司法信息资源的对接,实现大数据在侦查办案中的广泛应用。二是要完善队伍教育管理信息平台,推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要加快建设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大力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文献资源共享系统建设,更加注重信息化在队伍监督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三是要依托电子检务工程,拓展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的范围、种类和方式,完善检务公开和“一站式”办事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

  曹建明要求,要以“严”和“实”的精神,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要建立责任落实体系,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省级院“一把手”要亲自抓,靠前指挥、主动工作,同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的制度建设,确保进度和质量。要建立支持保障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理解支持。要建立内部协作体系,强化上级院领导指导责任,加强各级院信息部门与业务、计财、保密安全及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需求对接,共同破解信息化建设和运用难题。要建立人才支撑体系,抓紧逐步配备自己的必要的研发、运维、管理人员,加快培养专家型检察技术信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更加重视解决中西部和贫困地区检察信息化人才紧缺问题。要把电子检务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内外部监督力度,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鲁炜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最高检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运用“互联网+检察工作”战略思维,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打击网络犯罪,为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检察机关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注重网络安全和防护能力建设,注重检察信息化成果的应用,推动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让信息技术精准地服务和保障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他表示,中央网信办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最高检的工作,为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会议对荣获“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的144个检察院进行了表彰。鲁炜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最高检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运用“互联网+检察工作”战略思维,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打击网络犯罪,为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检察机关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注重网络安全和防护能力建设,注重检察信息化成果的应用,推动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让信息技术精准地服务和保障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他表示,中央网信办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最高检的工作,为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会议对荣获“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的144个检察院进行了表彰。

[责任编辑:丁莉]
上一篇文章: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开幕 打造科技盛宴助推智慧检察
下一篇文章:众创大能量:“互联网+”下生活新范本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21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05067280号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京网文[2011]0064-02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7000076
网络违法犯罪
举报网站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
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12318全国
文化市场举报
电信用户
申诉受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