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检察机关检察权实行监督的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形式。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多措并举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
一是多种方式开展监督,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2022年,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监督方式包括参加案件质量评查1次,研究落实检察建议1次,监督法律文书宣告送达2次,旁听出庭支持公诉1次,参与组织检察工作通报1次,参与案件公开听证77次,在中国检察听证网上举行公开听证3次。涉及案件类型包括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处理的建议和意见,保障案件办理质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公众知晓度。该院人民监督员工作由检察长直接领导、分管检察长牵头落实、综合业务部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配合协作,明确了一名综合业务部工作人员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与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形成协作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走访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工作对接和沟通协作。强化宣传力度,依托“两微一端”宣传人民监督员相关工作,扩大人民监督员工作公众知晓度,获得群众对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是加强服务保障,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该院积极主动学习其他院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和其他事项的典型案例,主动思考、提炼、总结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亮点做法,为开展同类监督活动提供有益借鉴。综合业务部每月定期与各业务部门联络沟通,就监督内容、监督形式等各方面充分交换意见,保证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参与度,确保人民监督员独立发表监督意见、深度参与办案活动。努力营造各部门协调配合、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聚焦群众关切一些具体案件,切实提升监督效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黔西市检察院将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案件中全面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把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与效力,将人民监督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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