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科技”辅助精准研判

时间:2020-08-03 14:49:00作者:黄皓翔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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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3日,长三角首例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从案发到提起公诉,近一年时间里,历经新冠疫情,提讯、取证、审阅卷宗等诉讼活动均受到一定影响,作为承办检察官,我借助类案推送平台、远程提讯、智能卷宗流转平台、无人机取证等智慧检务技术确保了案件办理的顺利推进。
  2019年8月,长三角首例猎捕、杀害中华鲟案案发,我和办案组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在了解案件基本信息后,立即通过院内类案推送平台及法律法规检索平台,对全国涉及中华鲟的案件进行类案检索,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获得了全国与中华鲟所有相关刑事案件的判决情况,同时,该平台也向我推送了涉及中华鲟保护和人工繁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我第一时间掌握类案审查、判决情况及涉及到的所有法律法规,这对进一步引导侦查取证方向,固定证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相关案例的梳理,我调整思路,确定了新的侦查取证方向,将后续杀害行为也作为侦查重点。
  通过前期获得的中华鲟保护信息,我们找到了长江口中华鲟保护基地,了解到中华鲟可能存在杂交导致鱼体基因不纯的情况,及时通知侦查机关对涉案中华鲟鱼体做全面的DNA检测,锁定鱼体的基因纯度,并通过鱼体的外部性状数据及切片确定鱼龄,为后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知悉案发区域系开阔渔港,我仔细研究了地图发现,渔港呈现U字形,在U字形区域内有多块渔政部门设立的中华鲟保护警示牌。了解到此情况后,我立即申请无人机技术人员至现场辅助拍摄,确定警示牌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警示牌与犯罪嫌疑人停靠船舶的距离,通过无人机航拍后再制作鸟瞰示意图,印证犯罪嫌疑人长期停靠渔港,可以从多处警示牌处知悉中华鲟的保护情况。
  在类案推送平台及法律法规检索平台的帮助下,我发现,案件办理不再是被动地接受信息,而是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方位了解案情后作出研判,精准引导取证,提高侦查取证效率。这让我真正感受到智慧检务给办案工作带来的改变,也更加愿意去使用新的“黑科技”技术辅助办案。
  侦查机关将中华鲟案四本卷宗移送过来后,我院采用线上分配提醒、线下扫码取卷的自助模式,实现了各方之间实体卷宗无接触交接,在疫情期间有效降低了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在办公室里即可对电子卷宗内的证据进行复核、摘录,极大节省了录入时间。实物卷宗则存入办公室智能卷宗柜中,它不仅可以识别卷宗的册数,而且存卷、入卷均有记录,且只能通过个人识别卡打开,最大程度地保证卷宗安全,全程可溯。
  但疫情期间的提审又是一大难题,需要前往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核定案件事实并告知中华鲟鱼体的价格认定意见,但看守所实行了严格的防控措施,几乎不可能进行面对面的提审。在此情况下,多亏了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小鱼易连平台以及5G网络技术等,接入看守所的实时画面,使我们在院内就可以进行提审,实现了各方“零接触”,并且通过三方视频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完成认罪认罚具结,确保了疫情期间案件顺利推进。这一切让我充分感受到科技就是效率。
  我作为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与公益诉讼检察官一起出庭,同时对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采纳了量刑建议,要求被告人赔偿造成的国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4万元,并向社会公众道歉。案件办结后,该案的判决书通过检法的专线通道传至案件数据库,为以后办理同类案和公益诉讼提供了经验范本。
  (作者单位: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责任编辑:周丽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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