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数据分析研判怎么做?各地“独门秘笈”看过来!

时间:2020-07-17 09:11:00作者:孙风娟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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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如今,“天下兴亡,我有责任”在全国检察人中广为流传,并已成为共识,这里流淌的是检察人的责任担当与家国情怀。

  从最高检传导到全国检察机关,高度的责任感一直与数据分析研判机制相伴相随。

  认识上去了,工作才能上台阶

  数据分析研判怎么做?最高检案管办主任董桂文用“有事实有数据、有比较有分析、有预警有对策”十八个字进行概括。

  最高检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为了进一步加强指导交流,各省区市检察院检察长与最高检领导直接建立微信交流群,在线提问在线解答。

  认识上去了,工作才能做得更好。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建平告诉记者,数据分析研判已经成为上海检察机关的业务驱动方式。“进行数据分析研判时,我们注重‘抓两头带中间’,对明显过高和过低数据进行重点研判。另外,我们也引入全国数据、外部数据,横向比对上海检察机关还有哪些方面存在短板、弱项,让分析研判更能切中要点。”

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依托“智慧普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通过“可视化数据墙”定期开展业务数据研判会商。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方林的观点与陶建平不谋而合。“数据分析研判机制相当于让我们有了‘坐标系’,能够看清自己在全国的位次,跳出江苏看江苏,更能看到差距和不足。”他还告诉记者,数据分析研判,也有利于优化检务资源配置,推动决策更加科学务实,“有所为有所不为”。

  为了知悉全省检察机关“案-件比”的整体情况,福建省检察院案管部门专门对全省检察机关“案-件比”进行专题分析,发现还存在退查不规范、延期随意性高、释法说理不到位等问题,省院立马通知全省检察机关,要求关注并有序优化“案-件比”。

2019年10月,福建省检察院召开业务态势分析会,案管部通报全省检察业务态势情况。

  “我们明确要求,会商会议上,检察长要对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点评,做得不好的当场批评,各业务条线压力都很大。可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能找到工作短板,固强补弱,推动全省检察业务工作更加科学、健康发展。”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辉告诉记者,不仅要发现、提出问题,还要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逐项逐条督办,绝不允许“上头热、下头冷”情况出现。

  甘肃检察机关在数据分析研判上也有着自己的“匠心独运”。该省案件总量不高,各项检察业务数据的绝对数值也不高,可甘肃检察机关并不懈怠这项工作,他们因地制宜,走出了有自己特色的数据分析研判之路。

2020年7月14日上午,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季度分析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二季度各条线相关业务数据并进行分析研判,部署下一步业务工作。

  “甘肃虽然案件总量不高,但是经过数据分析后我们发现,毒品犯罪、控辍保学、司法救助、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等案件数量较多,那么,就要着重对这些案件进行分析研判,为省域治理提供法治参考。”甘肃省检察院案管办主任王俊琳告诉记者,今年甘肃检察机关更加注重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标准进行数据分析,用数率反映案件办理质效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业务工作由“做大”向“做精”转变。

  数据分析研判“秘籍”:数字准、情况明、责任清

  “数字准、情况明、责任清”,这是最高检党组对数据分析研判工作提出的要求。

  如何做到“数字准”?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数据质量是分析研判的基础,如果数据失真,那分析研判就变成了空中楼阁。

  最高检案管办副主任申国君告诉记者,2019年,最高检在开展检察业务数据专项督查中发现了不少问题。“有些数据瑕疵是检察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有些是检察官学习不到位,填录错误造成的。但是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问题都是确实存在的。后期我们发布了督查情况通报,要求各地整改。现在整改的反馈已经收到了,情况还是不错的。”

  不仅最高检组织开展数据督查,各省检察机关也已自觉行动起来,在省内开展数据督查工作。

  浙江检察机关在开展省内数据督查工作之外,还组织开展数据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改,对所有数据瑕疵逐一核实修正,并要求每项瑕疵数据都要精确到具体案件的承办人身上,对填录差错排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省通报。

2020年4月28日,浙江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业务数据一季度分析研判会。

  如何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呢?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检察官都认为,案管部门要与业务部门互通有无,保持良性互动关系,让数据分析研判在部门之间“畅通无阻”。

  据江苏省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3月,江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7.95%,位列全国第一。然而,在2019年一季度,这一数据还只有33.4%。

  “2019年一季度,省院案管部针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相关分析,指出全省还有4家基层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零。省院领导专门对4家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进行了约谈。我们也请案管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定制了认罪认罚、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相关数据监测表,每日对全省100多家基层检察院的相关数据变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江苏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柳慧敏告诉记者,正是在案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江苏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才得以很快提升。

  福建省检察院案管办在对2019年全省公益诉讼案件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虽然提起公益诉讼数量上升幅度较大,但是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诉前程序案件数略有下降,而且各地发展不平衡;提起公益诉讼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占比较高,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占比偏低。根据会商会议上领导的点评和要求,该院第八检察部调整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今年1月至6月,全省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较去年同期上升188.72%,诉前程序案件数较去年同期上升180.6%,提起诉讼数较去年同期上升413.64%。”福建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吴晓华告诉记者。

  该省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陈瑜表示,做好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不能“闭门造车”,而要各业务部门协作配合,使业务数据分析真正成为有效提升办案质效的“指挥棒”,助推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青海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杰认为案管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既是“协作”,也有“监督”。“数据分析研判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监督,案管办和业务部门之间应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2020年7月15日,青海省检察院召开2020年上半年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

  破解两个难题,让这项机制更加完善

  从来没有一蹴而就的方法,也没有随随便便的成功。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同样需要在实践中完善。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数据分析研判机制还普遍存在两个难题:一是数据分析不到位,二是数据运用不到位。

  “虽然我院成立了专门的分析调研小组,但没有独立的数据分析中心,小组成员多为兼职,不太可能将工作重心全部或大部分放到数据分析上,特别是工作任务堆叠时容易将分析工作置后,导致分析报告成文时间较长,影响时效和质量。”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代检察长葛建军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他表示,数据分析研判要有“跳出数据看数据”的大局眼光,要透过数据现象看到内在的本质问题,一旦缺少这些素质,就容易造成分析不透。

  “为此,我院将成立一支由各业务部门骨干组成的‘数据分析师’队伍,通过定向化、专业化、精英化的培养,着力促成全院业务分析的良好氛围。”对于下一步的工作,葛建军已经有了新的思考。

  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针对今年1月最高检下发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开发软件,实现对51组87项指标数据自动抓取,极大地提高了数据分析研判的效率和质量。

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自主研发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平台,提高数据分析研判的效率和质量。

  “分析研判的内容要根据当下的重点工作进行调整,比如,今年我们就增加了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案-件比’等专项数据的分析研判。”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范群表示,通过分析研判,提出务实精准的对策建议,既规范检察办案,又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我院建立了重点业务分析报告工作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助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重点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了一批可借鉴、高质量的分析报告。但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分析研判能力距离服务司法办案及领导决策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甘肃省白银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坚告诉记者,下一步,该院将以案管与法律政策职能深度融合为契机,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两级检察院业务骨干的带头作用,群策群力做好数据分析研判工作。

  “今后要坚持每两个月就要对各项业务数据进行一次精准分析研判,衡量各级检察院、各条线工作开展、服务全省中心大局的举措和成效。还要突出对‘案-件比’核心指标的综合分析,研判影响人民群众司法感受、业务工作开展质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告诉记者,缩短分析研判周期,及时掌握各项业务数据的变化,及时分析数据升降背后的原因,更有利于作出科学及时的决策部署。

  “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是更高层次的业务监督和管理。业务数据客观展现了一个时期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既反映了工作开展的成效,也反映了存在的弱项、不足和问题。”最高检案管办统计信息管理处副处长郑成方告诉记者,这实际上是从数据角度对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的一个客观总体评判,是对各业务条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抓工作促业务的一种评价和督促。

  “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关键还是要解决问题,要将‘纸上建议’变成‘实际行动’,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为国家治理贡献检察智慧。”董桂文说,在总结了两年的运行经验之后,今年7月4日,最高检印发了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其中最大的变化是进一步提升分析研判会商的层次,直接明确会商会议由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主持,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记者了解到,在强化“一把手”责任的同时,修订后的《办法》还要求各业务部门应当提前对本条线业务进行分析并送案管办汇总,并对检察机关公开主要办案数据、公布预警性案例、强化业务数据质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承载着检察人高度责任感与使命感的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到底会擘画出怎样的新画卷?让人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周丽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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