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两长”远程庭审

时间:2020-03-25 14:11:00作者:李轩甫 师宝山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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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检察官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口罩紧缺,他便从网上下载大量口罩图片,在朋友圈、微信群聊中发布售卖信息,采取先付款后发货、先交定金后发货的做法,骗取钱财。“是我财迷心窍,我知道自己错了,后悔已晚。我对自己的行为认罪认罚,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2月23日,被告人夏某当庭深深忏悔。

  是日9时,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与区法院运用远程庭审系统对全省首例涉疫口罩网络诈骗案开庭审理,龙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刚出庭支持公诉,区法院院长钟文渊担任审判长。经审理,法院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据悉,夏某收取被害人转账付款后即失联,仅3天时间共骗取15名被害人9245元。

  “得知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我院立即派员介入,了解案情,与侦查人员讨论研究,围绕案件定性、证据收集等方面引导侦查,提出8条意见建议。侦查期间,检察官全程实时跟踪,掌握案件动态。针对夏某将相关网络数据信息删除的情况,我们会同侦查人员想方设法调取客观证据,迅速从关联信息中查找到15名被害人,并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联系被害人固定证据,要求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退赔赃款。”王刚介绍说。

  在审查起诉中,王刚作为直接承办人,通过提前介入、细致审卷等工作,在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决定启动“刑拘直诉”的模式办理。2月21日,在夏某刑拘期限内,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案管部门收案、承办人受案做到“当时来、当时转”。2月22日,王刚运用远程视频系统提讯,耐心宣讲政策法律,促使夏某真诚悔罪愿意认罪认罚,并为其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其诉讼权利。夏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写下忏悔书,当天该案起诉到区法院。从受理到提起公诉,该案在检察环节用时不到24小时。

  为确保办案和疫情防控“两不误”,法检“两长”在依法从严从快办理该案的同时,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决定以无接触的远程庭审系统与被告人“隔空”开庭。庭审前,审判员、公诉人、辩护律师、被告人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庭审中,公诉人摆事实、列证据,指控犯罪有理有据有力,并根据该案事实、影响后果和情节提出量刑建议。同时,公诉人还以案说法,就开展涉疫普法教育、预防诈骗犯罪和提高公民防范意识等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自愿接受法律处罚,庭审取得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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