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庭审
“我错了……”2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检察官李佳伟和同事对李某等3名被告人隔空公诉时,听到了被告人的真诚道歉。
“疫情发生后,大家的生活好像突然暂停了,但我院的案件管理系统里不停闪烁着‘小桔灯’,又在时刻提醒着我们案件快到期。”李佳伟说,在特殊时期,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公正办案对社会以正面引导,也是为抗疫贡献一份力量。为促进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工作提质增效,李佳伟和同事加班加点,仅用了两天时间就完成了李某案审阅卷宗、核实证据、远程提审等审查逮捕工作。
“李某肆意损坏小区自动起落杆,强行进入小区,辱骂、踢踹保安,并对前来制止的公安人员进行辱骂、挑衅,构成寻衅滋事罪;刘某、张某辱骂执勤的公安人员,其中,刘某抓伤民警面部,构成妨害公务罪。”在远程庭审中,李佳伟指控了李某等人的罪行。整个庭审持续了35分钟,通过网络进行直播,先后有20余万人在线观看。最终,李某等三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就是最好的普法。”李佳伟说。
特殊时期,为减少正面接触,该院检察官讨论案件主要采用视频、电话形式,并多次与公安、法院研究远程办案事宜。截至目前,该院累计利用远程提审系统提审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