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珠:代表足不出户在线监督办案
“经决定,对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庞某某作不起诉处理。”2月14日上午10时,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刘婷、张盛楠检察官在该院远程视频工作室,运用多方视频会议系统,对视频镜头另一端的被告人庞某某宣布这一决定。这已是疫情防控工作以来,该院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办理的第29宗案件。这次,该院还邀请到海珠区人大代表、广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严洁明参与视频办案,同步在线监督检察人员的行为是否规范,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使当事人、辩护人足不出户办理相关业务,该院启用“远程办案”小程序,并有机整合至“海珠检察”微信公众号中,方便快捷当事人、人大代表、律师查找使用。利用该程序,当事人、辩护人可在线提交意见,留言咨询、远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业务。当天检察官进行的三方视频宣布不起诉决定正是新功能之一。
视频办案是新鲜事物,检察人员的行为是否规范,对当事人诉讼权利是否保障到位?该院主动接受监督,探索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在线参与办案活动。代表对检察官宣读不起诉理由、诉讼权利告知、普法教育等内容均认真聆听,做到全程监督。
严洁明代表在参与办案活动监督后表示,“海珠区检察院利用远程方式,案件办理依法高效,也保障了疫情的防控,检察工作做得很出色。”
据悉,疫情爆发以来,海珠区检察院协调看守所、司法局等单位,积极探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展提审、认罪认罚具结、不起诉宣告等工作,实现办案的灵活性、实效性以及案件的快速流转。截至2月14日,海珠区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共提审29案32人次,认罪认罚具结15案15人次,不起诉宣告9案9人次。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探索和完善远程视频办案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远程模式规范化、常态化,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