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生命空气”盐山检察在行动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中国明确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检察院法警大队积极配合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与盐山县生态环境局对盐山县部分生产企业进行实地查看并调查取证。走访中发现部分企业未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配备VOCs处理设备,或设备损坏无法使用;生产车间物料、半成品堆放杂乱的问题。我院及时向盐山县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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