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何推进司法警察工作

时间:2018-12-17 09:57:00作者:钮巧福新闻来源:

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字号

   在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尤其是随着监察体制改革、职务犯罪部门转隶、检察人员分类、内设机构改革等不断深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稳定、职能定位等都面临巨大的挑战,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司法警察队伍如何定位,工作职责如何界定,履职方式如何调整,成为迫切需要思考的问题。吴江检察院就改革新时代下如何推进司法警察工作进行如下思考和探索:

   一、 改革背景下司法警察工作的现状 

   司法警察工作地位下降。现行的法律法规、检察机关体制、多年形成的办案机制决定了检察官在办案中处于主导地位,有决定权,司法警察在办案中处于从属地位,只有协助参与职能。尤其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警察归类为检察辅助人员中的一部分,江苏检察机关基层院内设机构试点中司法警察大队与案管监察技术等合并为检察综合业务部门,因此,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方式逐渐变为被动履职,部分履职被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技术人员等代替,久而久之使司法警察工作被边缘化。 

   司法警察工作挑战空前。基层检察机关法警人员兼职化程度偏高,以吴江院为例,目前在编司法警察7人,其中3人承担着政工和办公室的工作,随着司法改革和监察改革的推进,反贪、反渎的转隶使原来以辅助自侦办案为主业的司法警察职能减半,警务职能定位不明确,司法警察工作正面临挑战。 

   司法警察自身适应不足司改后检察院在工作办案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改变,导致法警队伍职能定位变得模糊,职权与责任不明确,加上改革后总体上检察官收入增加50%,检察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收入增加20%,司法警察不纳入改革绩效对象,横向比较收入差距拉大,部分司法警察出现了思想落差,迷茫倦怠等心理现象 

   二、 司法警察工作现状的原因分析 

   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改革新时代对司法警察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高要求,但法警队伍普遍在思想上还没有完全适应,人员准入准出机制不完善,尤其年轻法警职业荣誉感不高,认为司法警察不受重视,事业上没有发展前景,改革背景下思想波动大,思想政治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警务履职工作方式陈旧。检察院司法警察职能随着改革不断调整,但法警履职意识不强,认为法警工作简单机械,属于体力劳动,没有技术含量,这也导致部分司法警察不注重业务学习,不钻研业务技术,满足于现有职能任务,被动履职,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 

   司法警察职能定位不清司法警察作为独立的检察辅助人员,长期以来更多的是扮演着自侦部门检察官履职尽责的最佳“拍档”,面临改革和转型的双重压力,司法警察对自身职责和管理属性观念滞后,融入其他检察业务办案流程不熟练,思想上畏难消极,业务上墨守成规,还没有将法警履职融入到全院一体化中。 

   三、司改背景下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探索和思考 

   在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司法警察工作不仅不能弱化,反而须大大强化,以改革为抓手,探索法警职能定位,激发法警队伍活力。 

   加强司法警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法警队伍自身要充分利用党组织阵地,平时注重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律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加强改进司法警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建设,正确认识职能定位,提高履职水平意识;二是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编队管理的思路不变,健全制度管人管事,梳理法警工作节点,明晰法警责任划分,保障法警合法权益,实现司法警察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三是提升职业归属感,推进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参照检察官设置司法警察入职宣誓制度,严格按照司法警察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精神落实法警各项工作,完善法警职务、警衔晋升机制,巩固法警福利待遇,了解法警思想动态,促进司法警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常态化。

   抓住改革机遇,探索与刑检工作的深度融合一是为公益诉讼工作保驾护航,主动把工作主要方向从服务自侦办案转移到全面服务各项检察业务上,今年以来吴江院主动谋划,积极探索,制定出台《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协助民行部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细则(试行)》,先后参与食品类、文物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工作40余人次,为案件办理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司法警察参与控申接待等场所安全保卫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协助维护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执警细则(试行)》,特别是12309检察服务大厅建成以后,及时更新安检制度,制定法警轮岗执勤制度,确保接待场所至少有1名法警现场执勤,并有一定数量的法警备勤,确保第一时间能够调配充足的警力加以应对;三是加强办案工作区的使用管理,打造“智慧警务”,吴江院根据监察体制改革实际情况,完善办案区安全管理制度,对刑事办案区进行全方位软硬件升级改造,并定期维护监控系统等相关设施,并要求执勤人员严格安检,规范使用,实时记录,完善台账,从流程上保障办案安全,今年以来,各部门已使用办案工作区2305次,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加强团结协作,争做转型发展生力军。一是主动作为,坚持专业体能“两手抓”,清楚认识到司法警察服务保障的主体已经从根本上发生转移,要立足当前实际,以检察工作的方向为指引,以保障办案履职为目标,加强装备使用和体能技能训练,同时解放思想,加强学习,了解法律专业知识,推进司法警察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现司法警察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同步发展;二是当好保障安全主角,一方面要保障检察官人身安全工作,遇到社会影响力广的案件,要保护公诉人出庭,另一方面要保障执法现场的安全与保护,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安全隐患预案;三是做好司法办案配角,改革后办案组成为检察权运行的基本载体,司法警察可以通过灵活机动的方式参与到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中,以服务办案为中心任务,利用以往长期协助自侦办案的经验优势,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现场处置,融于办案组。 

(作者为吴江检察院副检察长

[责任编辑:周丽芮]
下一篇文章:福建平潭: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