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鉴定中心为依托 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时间:2018-10-31 14:01:00作者:吴建伟 李雅婷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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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对鉴定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队伍素质,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司法鉴定质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托司法鉴定中心这一平台,推动鉴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鉴定人员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发扬专业作风上出实招、显真功,力求跟上改革步伐,勇担时代重任。近三年来,市院技术处荣获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1次,多人次获个人嘉奖、立功。

  一、落实高标准,构建规范化实验室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根据苏州检察技术工作实际,以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为指导,将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与“标准化+”有机融合,不断修订更新体系文件,从作业指导书、案件受理登记表等细小但实际运用较多的部分入手,化繁为简、量体裁衣,高标准优化体系建设,保障实验室规范化、科学化运行。

  自第二版体系文件2014年5月20日发布实施以来,中心从体系文件运行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出发,有针对性的对第二版体系文件进行了多次修改,现行的体系文件基本满足各项技术工作范围,体系文件在鉴定中心各实验室运行良好。自2010年10月8日起正式运行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以来,中心按计划完成各年度的国家认可委监督评审与复评审等审核工作。基于2018年上半年CNAS发布的新版实验室认可准则与各个专业的应用说明。鉴定中心及时组织跟进学习,为体系文件的合理修改做准备。

  二、瞄准高目标,健全专业化人才培养模式

  鉴定中心历来尊重人才培养规律、成才规律,多措并举,抓好新时期检察鉴定队伍专业化建设。围绕检察业务需求,发挥科技强检引导力,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行内专家学者前来授课,并选派优秀鉴定人员参加高检院等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促进检察鉴定人才进一步开拓视野,了解最新技术发展动向和不断更新专业技术领域知识。同时通过论文撰写、案件指导、案例讨论、法庭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对鉴定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促进鉴定人员岗位素能提升。着力提升司法鉴定人队伍的执业能力与技术水平,按计划参加司法部司鉴所以及公安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各个专业应报尽报,全员参与,不留死角,鉴定中心能力验证满意率100%。

  1、完善科学的技术办案考评机制。鉴定中心作为隶属于检察机关的内设鉴定部门,鉴定人员具有特殊职能赋予的特殊属性,一方面作为检察干警起着法律监督作用,另一方面作为鉴定人对鉴定意见负责。检察机关的鉴定人因其双重属性在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还受司法行政机关对于鉴定人的管理,出具鉴定意见书时对于主张的鉴定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关于关于检察机关的鉴定人员的管理上需考虑区别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人员,参照专门的技术序列进行人员管理,监督其鉴定工作合法性与公正性的同时,强化鉴定人的责任意识。我们在现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制运行的基础上,打破以往的单一局面,将考核标准融会贯通到各项工作中去。根据客观工作现状制定适合的考核标准,考虑考核标准的可比性、可操作性、公认性与公开性。

  2、创新教育培训方式,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坚持科学的人才发展观,根据个人基本素质与专业特长,开展分类培训。针对不同鉴定专业以及实验室管理方面,采取短期与中长期、单一与系统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模式。致力于培养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和现代化建设的复合型人才。不断拓宽工作的深度与广度,适时组织业务骨干与鉴定人员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培训,派员交流学习先进的队伍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经验,鼓励干警根据自身体会撰写调研报告,并通过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交流。同时,善于借助外力,通过参加社会鉴定协会等组织的各项交流活动,不断汲取新鲜讯息丰富鉴定人知识面,激发鉴定人各项潜能。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学用一致、注重实效,在实战中检验鉴定人员的鉴定水平与能力。

  3、因势利导、知人善任,优化用人机制。队伍建设重在用人,加强检察技术队伍建设,尤其应当选贤任贤,知人善任。只有把优秀人才安排到适应其发挥才能的岗位上,才能达到人尽其才的效果。好比对弈中的棋子,合理化布局和用兵,方能发挥最大威力。鉴定人员除本专业鉴定工作与专业工作以外,大多还承担院里其他事务性工作。鉴定人之间优势与能力存在不同方面的侧重点,鉴定中心在安排工作期间,注重发掘干警优势与长处,优化用人机制,适应新时代履职要求。把德才兼备、群众认可和实绩突出的干警选上来用起来,打造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同时完善监督机制,全程发挥出规章制度“管理人、约束人、鞭策人”的作用,不断加大管理和监督的力度,做到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管则必实,抓则必严,确保鉴定工作的办理、鉴定意见的出具做到流程规范、程序合法。

  三、坚持高定位,主动融入检察主责主业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检察工作进入多重改革叠加背景下的转型期。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应当适应改革的需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在拓展技术办案渠道,突出技术办案重点、规范技术办案程序、彰显技术办案效果等方面有所作为。

  近年来,苏州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充分发挥已有鉴定专业优势,主动拓展专业业务范围,把文件检验、现场勘验、电子取证、视听技术、心理测试、死刑临场监督、看守所收押活动监督、技术咨询等各项技术协助工作全方位融入办案一线,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取得了明显效果,赢得了业务部门的好评。在刑罚执行监督环节,针对保外就医监督中病残鉴定监督缺失的问题,通过“法医参与”的方式对保外就医进行监督,为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增添了一双“法眼”。针对民事行政案件中的文件篡改、笔迹鉴定等出具专业的鉴定意见,为有效息诉、防止虚假诉讼提供有力证据支持,维护了司法的公正性、严肃性。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现今时代,用提取的电子物证信息串联案件事实,及时介入案件调查,抽丝剥茧,理清线索,为案件的突破发挥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鉴定中心发展过程中不断的追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仅仅需要我们跟随时代进步的步伐,积极面对国家监察体制、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改革变化,更需要坚持不懈的抓好各项工作,使苏州市人民检察院鉴定中心成为一个文明执法、公正办案、为检察业务添砖加瓦的技术支撑中坚力量!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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