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智慧公诉"亮相2018检察科技装备展

时间:2018-07-17 14:18:00作者:匡雪 通讯员周凯 高忠祥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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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德州7月12日电(记者匡雪 通讯员周凯 高忠祥)“我们也是公诉的,请问你们这个系统怎么用?”“你们这个系统很有特色,麻烦给我们详细讲解一下这套系统的操作流程。”7月5日至6日,2018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在北京展览馆盛大开幕,德州市检察院研发的“相对不起诉量化评估系统”在展览中精彩亮相,吸引了众多参展代表们的目光。

  “相对不起诉量化评估系统”分为案件录入、承办人评估、科室评估、检委会评估四个主要模块,具有一键导入、智能评分、同步评判、判例匹配等功能,可以直接导入案件审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根据案件事实智能生成所得分数,检委会委员同步评分即时生成最终结果。相对不起诉量化评估系统全面应用后,汇总形成不起诉案件数据库,在办案过程中可以迅速调取类似案例参考借鉴,作出准确判断,案件不起诉的过程全部在系统公开记录,清晰呈现,一目了然,提高办案效率,有效避免了“同案不同判”现象的产生。

  据德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介绍,该市基层检察院近年来受理的公诉案件中,交通肇事、盗窃、轻伤害案件约占全部受理案件的80%左右,其中很多案件犯罪情节较轻且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已达成和解,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由于刑事诉讼法对相对不起诉案件的规定过于宽泛和笼统,在司法实践中标准难以掌握,导致案件承办人心存顾虑,不敢轻易适用不起诉。同时,因不起诉标准不统一、处理结果不同,“同案不同判”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针对这种情况,去年初,德州市检察院依据刑法、刑诉法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相对不起诉标准量化指导意见》,明确了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原则、适用范围、基本方法和步骤等,依照案件的犯罪事实、情节、后果等进行量化打分,最后根据得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判,以得分的形式作为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据。并在此基础上,自主研发了“相对不起诉量化评估系统”,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公诉工作深度融合,依托“大数据”助力不起诉权智慧行使。

  据该院公诉一处处长介绍,该系统录入了刑法条文468个罪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量刑情节、常见犯罪量刑标准等,案件承办人只要将犯罪罪名、情节、数额导入系统后,即可自动生成量化基准刑,依据量化基准刑自动生成量化基准分。

  为确保相对不起诉标准更加具体、更具可操作性,系统设置了三级评判。案件承办人可根据案件情节在20%幅度内对系统计算分值进行调整,承办人评分完成后将案件发送至科室所有成员、检委会委员打分、评判,最终得出平均分数、赞成不起诉人数,确保量刑情节评分及不起诉决定的客观公正。

  该院公诉一处处长说,该系统的应用,使案件犯罪事实、量刑情节、所得分数、不起诉依据、评判过程更加直观地展现在被害人及社会公众眼前,清晰明确,一目了然。特别是案件分数计算全部依据法院量刑标准,输出打分表老百姓都能看得懂,提升了办案的释法说理效果。同时,系统汇总形成了全市不起诉案件数据库,承办检察官在拟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以通过数据库迅速调取类似案例参考借鉴,作出准确判断,有效避免了“同案不同判”现象,群众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更加信服。

  “该系统的应用有效解决了办案人员不会行使、不敢行使、不当行使不起诉权的问题,2017年系统上线以来,德州市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数同比增长76%,不起诉率同比提升112%。由于案件评判过程公开透明,一目了然,无当事人不服不起诉决定、无被不起诉人重新犯罪情况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该院公诉一处处长说。

[责任编辑:姜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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