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机关:借科技之力打造新型办案管理监督机制

时间:2017-09-18 16:05:00作者:倪建军 杨健飞 丁春伶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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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走进陕西省检察院检务大厅办公区,宽敞明亮的大厅里,检察官在熟练地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转案件。该院案管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带来的崭新变化,案件管理跟以前大不一样,实现了从“网上公开”“掌上公开”到“智慧检务”的三级跳。案件管理办公室的成立,改变了以往检察机关业务部门自我管理,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职责合二为一的模式,形成了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为一体的新型办案管理监督机制。

改革

促进司法行为规范

  2011年11月始,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比较薄弱的问题,启动案件管理机制改革,陕西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新的案件管理模式。2012年7月,陕西省检察院正式成立案件管理部门并开始在全省推进案件管理工作。陕西省检察院带领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攻坚克难,解决机构定编、人员配备、后勤保障、制度规范等一系列问题,筹建案件管理部门。同时,将一批年轻化、专业化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案管一线,让案件管理部门发挥出应有的作用。2012年底,该省三级检察机关均设立案件管理部门,绝大部分还建成案管大厅。

  案件管理部门成为服务业务工作、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和推行“阳光检务”的重要窗口。五年多来,案件管理部门在各级院党组的领导下,有效发挥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聚力“网上公开、掌上公开、智慧检务”三级跳,在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案件管理部门成立之前,提请和移送检察机关的案件由各办案部门自行接收、分配和办理。对办案不规范、随意性大的问题难以进行有效监管。成立之后,全省检察机关案管部门集中管理,所有案件和法律文书统一入口、统一出口。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所有案件网上办理、审批和流转,强化对司法办案的全程监控和实时监管,促进每个办案环节都符合程序规范要求。五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共退回侦查机关要求补送更正的案件近千件,有效地把好了案件入口关,促司法办案整体规范化。

  2015年6月,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始实施自动轮案制度,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办案行为。案件分配实现从某个负责人决定分配到在系统中手动分配,再到系统自动分配的阶梯式发展,对各级院受理的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全面推行自动轮案制度,直接分案到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承办人。自动轮案制度的实施,有效减少分案的人为因素,从源头上减少人情案、关系案,促进和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同时,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案件管理部门设置专门的流程监督员,对诉讼流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办案质量问题,通过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或督办等方式及时纠正,切实防止了程序违法、办案超期等情况的发生。

考评

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五年来,陕西各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不断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和考评机制,使其逐步迈上标准化、多样化、常态化的轨道,形成案件质量评查的立体化结构,严格考评机制,促进自身素质能力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全面提升。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标准,建立了各级检察机关重点评查、随机抽查、个案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将日常评查与事后评查相结合、业务部门的自查和案管部门的综合评查相结合、本院评查和上级院评查相结合,形成案件质量评查的立体化结构。

  陕西省检察院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全省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初步实现了常态化。适时出台了检察业务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对检察业务考评工作进行了规范,有效地促进全省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为了改变以往由业务部门各自接待律师、多头负责的情况,全省案件管理部门在加快建设案管大厅的同时,配套设立了律师接待场所,由专人在专门场所,利用专门设备为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案卷材料查阅等一站式服务。全省检察机关还逐步把律师接待工作整合在互联网平台上。律师可以使用网上查询和办事功能进行业务申请,案件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分流律师网上申请,并将业务部门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律师。2015年12月,该省检察机关又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将纸质卷宗电子化,全面辅助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既有效节约了案件流转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也为律师查阅复制案件材料提供了便捷。案件管理部门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纳入办案质量评查内容,对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同时,强化对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阻碍律师行使权利行为的法律监督,按照法律规定畅通律师投诉、申诉、控告渠道。

  截至目前,陕西检察机关共接待律师处理相关业务4万余件次。通过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充分行使阅卷权、会见权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执业权利,完善权利救济机制,加强外部监督,不断提升自身司法规范化水平。

拓展

开创“智慧检务”

  陕西省检察院保障群众知情权,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案件信息公开网络。2014年10月,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向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运行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获得广大群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关注和肯定。

  今年2月,陕西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开展查询工作的基础上,又开通了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采取“上门服务”“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向律师事务所发放关注、注册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倡议书、明白纸等方式进行宣传,实现了案件信息从“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的拓展。

  截至目前,该省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平台总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1万余条,重要案件信息80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3万余份。在扩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范围的同时,倒逼办案人员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办案人员依法办案、及时结案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办案质量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陕西省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五年的开拓进取,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制约,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了案件管理科学化水平,深化了检务公开,促进了检察机关司法行为规范化,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互联网技术发展和深度应用兴起,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案件管理部门将积极适应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案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从“网上公开”“掌上公开”向“智慧检务”大步跃进。

[责任编辑:苏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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