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长沙开福: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对接刑诉法

时间:2012-05-25 09:38:00作者: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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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湖南5月25日电)2006年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以来,到今年已经是7个年头,又恰逢刑诉法第二次大修。早在2007年,高检院在全国“两录”工作会议就提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必须认真实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做到全面、全部、全程”。今年刑诉法修改后,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两录”工作从部门规制上升到法律层面,其重要性、严肃性和规范性有明显增强。

  2009以来,开福区院技术部门按照高检院“两录”工作规定和省院的工作要求,严守“全程、全面、全部”和“审录分离”原则,规范、及时地做好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今年,开福区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谢勇高度重视“两录”工作,专门听取了技术部门“两录”工作汇报,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指出要提前做好对接新刑诉法的工作,在人员力量、基础设施和工作规范上抓牢抓实。按照省院、市院工作部署和院党组会议精神,从三个方面入手抓好落实:

  一是增强人员配备。2009年—2011年三年录像数据来看,2010年录像人次比2009年同比增加9%,录像时间同比增加26%2011年录像人次比2010年同比增加41%,录像时间同比增加165%。技术部门分析,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明年重大犯罪案件也会纳入“两录”工作范围,录像次数、录像时长、工作强度比以往会有明显增加,技术部门原有一名专职一名兼职技术人员的配备不能满足工作需求。在公招人员不能及时配置到位的情况下,开福区院从高等院校选取4名优秀毕业生,一名计算机网络专业的毕业生配备到技术部门,另三名指定兼职从事“两录”工作。二是更新基础设施。按照《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规范》和《数字化审讯(讯问)记录系统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同时按照省院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湘检发反贪字[2012]6号)工作要求,全面、细致地对办案工作区、固定及移动审讯设备进行了排查。通过此次自查和以前的维护工作,发现办案工作区摄像机出现故障3台、出现老化2台,光碟刻录机有1台出现故障、移动审讯设备1个光驱有故障。针对基础设施设备老化故障的情况,为了进一步满足新刑诉法实施后“两录”工作需要,我院及时采购了1台移动审讯设备,对有问题的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对不符合新规定的设备进行升级和更新.三是严守工作规范。从抓制度学习入手,规范“两录”工作,522日组织全院从事“两录”工作技术人员进行了一次“两录”工作培训。大家从“两录”工作的介绍中,对新刑诉法、高检院“两录”规定和省市院工作要求进行了再温习;从“两录“工作要求中,对“两录”工作规定进行了再梳理;从“两录”工作保密要求中,对保守案件秘密严守工作纪律进行了再申明;从“两录”实际操作中对固定及移动审讯设备的操作使用进行了再掌握。通过为期半天的认真学习,技术人员在思想认识、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工作纪律和实践操作收益颇多,为严守“两录”工作规范,按照新刑诉法要求开展工作打了良好基础。

  在即将到来的新刑诉法的贯彻执行中,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规范“两录”工作,强化程序意识和保密意识,切实抓好工作细节,切实维护案件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保障刑事诉讼公正进行。

[责任编辑: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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