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问题与对策

时间:2011-11-30 15:41:00作者:黄滨 郑晓洁 杨杰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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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化建设机制机构不完善,主要领导对信息化建设缺乏足够的重视

  早在2005年,最高检就提出了要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必须以现代的理念为支撑,以科技强检为目标,构建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管理运行机制。在最近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也要求在“十二五”期间,要实现“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明显增加,推动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初步实现检察工作数字化目标”。应该说,通过近几年的发展,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距离高检院提出的打造“检察工作数字化”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许多基层检察院因为人员编制存在困难,没有专门设立负责检察信息化建设的部门,仅仅配备1-2名计算机技术人员对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有的虽然成立了专门的检察技术部门,但是技术人员长期不足,技术部门的日常工作仅限于设备维护、录音录像等,信息化系统建设也是走一步看一步,没有紧密结合检察业务工作,缺乏对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进行整体的规划,信息化建设缺乏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领导重视程度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发展程度的高低。网络是一个新兴的科技,领导对网络的理解和重视程度各不相同,有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不接受高科技,对信息化建设理解不够,或者为了降低改变工作方式带来的风险,宁愿采用传统的办公办案方式开展工作,不愿意进行信息化改造;有的领导流于形式摆花架子,网络建设的档次挺高但应用网络的程度却很底。信息化工作虽然主要是由专业技术人员承担,但却是关系到检察工作全局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只靠技术部门或者技术人员,无法有效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建设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和物力,应用系统的推进也牵涉到多个部门和人员,如果没有单位主要领导的强有力支持,并且从自身开始落实,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推进将会遇到很大的阻力,高检院也多次强调要把信息化工作做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二)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是信息化建设能否取得成效的前提和保证。目前,各地区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各地区的经济条件不同,网络建设的步伐不同步。部分处于沿海发达地区或是财政状况比较好的地区,财政经费保障较好,可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计算机基础网络、办公办案、网络安全等应用系统。但大部分内地基层检察院,基本的办公办案经费尚无法完全得到保障,信息化建设经费更无法保证,一些地区还没有建设完善内部网络系统,配置的办公计算机也主要是进行文件处理,网络化办公办案更是无从谈起;一些地区虽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办公内网,但是由于缺乏长期稳定的信息化建设资金支持,信息化应用无法得到有效推进,一些办公办案软件由于缺乏后期维护和升级,逐渐荒废,信息化应用出现倒退,并且对下一步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带来不利影响;一些基层检察院迫于资金压力只注重硬件设备建设和软件建设,忽视了网络安全和计算机保密的投入,发生了网络安全事件和泄密事件,为此许多检察人员对信息化应用的安全性产生了怀疑。

[责任编辑: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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