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部署治理公务用车和规范庆典会议工作

时间:2011-05-04 09:58:00作者:徐日丹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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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5月3日电(记者徐日丹)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今天在高检院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下称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上强调,高检院机关各内设机构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两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明确重点,确保高检院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胡泽君说,检察机关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践行立检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高检院机关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高检院作为检察系统的领导机关,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自觉地做好两项专项治理工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带好头、作表率。 

  胡泽君指出,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各单位要对公务用车逐辆进行登记自查,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要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总量,严格依照规定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要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切实避免公车私用,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在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方面:要严把审批关。各单位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应提前将会议计划和活动方案送办公厅审核;要严把经费关。各单位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所需经费要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接受审计监督;要严把领导出席关。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 

  胡泽君强调,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治理工作负总责,特别是要对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各单位要严格遵循时间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环环相扣、层层衔接、有序推进。高检院两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方案制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宣传报道、信息沟通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各单位要在清理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胡泽君特别强调,在积极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要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要控制源头,加强管理,大力提倡勤俭办公,力争提前完成节能减排指标。要精打细算,节约经费,加强计划性、规范性,合理正确使用每一分钱。要严格落实现行会议管理接待制度、财务制度、机关借调人员制度、机关管理制度,完善机关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堵塞漏洞,减少浪费。 

  高检院副检察长张常韧出席会议并传达了中央关于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高检院的安排意见。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主持会议。高检院各内设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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