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政府采购,别成明目张胆的奢侈

时间:2011-01-28 09:10:00作者:苗蛮子新闻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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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亏法律规定了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开,过去多少政府采购不也全是浮云?由于有这个规定,一些地方超过需要甚至过度奢侈的政府采购才暴露于天下。 

  这起豪华采购传递的信息使人五味杂陈。在当今之世,这也远不是孤例。但宁夏毕竟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全区GDP还不如一些经济发达城市。让人心惊的是,这些豪华采购,都是在各种“合规”的“阳光下”进行的。如果说他们不预计到社会的反弹,那是太低估他们的智商了。之所以在众目睽睽之下,仍敢于一犯再犯,莫非摸到了公众视线转移快、有关部门追究轻的规律? 

  “阳光采购”沦为“阳光奢侈”,归根结底在于权力不受制约,民众在政府监管上没有更多的话语权。正是在这种语境下,政府采购也就沦为公权力手中的玩物、任意打扮的“姑娘”。所谓的政府采购,其实质是权力的自肥。而近年来媒体屡屡曝光的政府超标采购,无不反映了公权部门的暴发户心态——不受制约的权力,私欲必然膨胀。因而在政府采购中,也就无所不买,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缺什么就买什么,而且不买对的,只买贵的。从吃、穿、住、行到办公用品,无不是最新鲜的、最贵最有档次的,权力一身名牌,其“身价”由此可见一斑。 

  尽管“阳光采购”在大会小会以及政府的文件中已被喊了多年。然而遗憾的是,多年过去,奢侈的采购不见减少,而且还“茁壮成长”。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多起采购违规案例,无不是民众的功劳。 

  而更让人愤怒的是,每一起违规采购被曝光后,无不暴露了监管部门事前失语,而事后对相关负责人问责的阙如,即便处置也无不轻飘飘,甚至有个别地方干脆与肇事者结成攻守同盟,驳斥民众“不明真相”。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光靠民众之力,是堵不住政府采购的漏洞的。我们的人大、检察、司法机关,该说话该出力了。 

  根据我国法律,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负有审查和批准政府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职责。那么,像这些超出公众常识和道德容忍度的政府大宗采购,事前有预算没有?预算提交地方人大审议没有?据笔者观察,虽说过度奢侈的政府采购各地都有,但在法治比较健全、人大作用发挥较好、社会监督比较严密的省份和直辖市,比如北京、上海、广东,有关部门的公款采购都还比较适度。因各地政府采购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各不相同,一些地方的政府网站隐瞒关键信息,希望《政府采购法》对采购信息在网络上公开,有更具体的规定。 

[责任编辑: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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