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浙江检察机关理论研究成果转化率达90%

时间:2010-09-15 09:45:00作者: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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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浙江94日电(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姜振国 林群晗)记者从昨天在浙江省慈溪市结束的浙江省第二届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会议上获悉,一直被称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领头羊的浙江省检察机关,2006年以来,通过建立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基地等方式注重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成检察工作的现实推动力,有力地促进了该省检察机关的创新发展。迄今已有20余项重大理论研究成果被成功转化,成果转化率达90%

  据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该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理论研究工作已持续十年居全国前列。仅2006年至今,该省检察机关共发表检察理论论文8020篇,其中在知名期刊上发表183篇;共承担省部级课题百余个,20余篇调研报告被高检院采用;论文、论著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达280余项,其中47篇论文和3本专著获国家级奖励。目前,该省拥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4名,在全国列第一,同时还有30名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

  在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中,浙江检察机关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检察工作重心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提高理论研究对大局的服务作用和对办案实践的指导作用,使理论研究及时转变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现实推动力。2006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已有20余项重大理论研究成果被成功转化,成果转化率达90%。这些成果被广泛应用于执法办案、服务大局、检察改革等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如2008年在浙江经济受全球金融影响比较严重的形势下,浙江省检察院及时提出的《关于当前检察机关帮助企业解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五条意见》,得到了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吕祖善等8位省领导的重要批示和充分肯定,并直接为高检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意见》起到了参考作用。近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贯彻《十五条意见》为重点的服务经济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为浙江经济的转型发展、建立“法治浙江”、“和谐浙江”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和服务。同时,在深入调研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省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等单位联合或单独下发《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诉标准问题的会议纪要》、《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等近40个规范性文件,有力地指导了办案实践,促进了刑事法律政策在执法办案中的正确统一适用。

  与此同时,浙江检察机关通过加强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推进注重理论研究成果转化。2006年,省检察院在宁波市检察院、永康市检察院和苍南检察院首批建立了三个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基地,有力地推动了法律监督说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民行督促起诉”三项工作机制在实践中的试点运行,取得了实效,并得到高检院的充分肯定,均被写入高检院2006年和2007年的工作报告,现已上升为制度、规章和工作机制在全国推广实施。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又着手在湖州市、慈溪市等5个检察院建立了关于“量刑建议制度”、“检察调处机制”、“乡镇检察室法律监督”等研究成果的五个转化基地。

[责任编辑:王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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