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安康一男子组织多人转账违法资金获刑
只要提供银行卡或者手机卡、支付宝账户,在家就能躺着赚钱。如此轻松的挣钱路子,你心动吗?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夏某获有罪判决,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处夏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被告人夏某与上线联系,商量好每转10000元抽取佣金250元。夏某在明知是违法资金的情况下,打着提供银行卡、支付宝就能轻松赚钱的幌子组织唐某进行支付结算,唐某又以同样的手段组织多人在湖南省益阳市、郴州市使用银行卡、支付宝等支付资金结算工具非法转移资金,由被告人夏某与上线人员联系并建立网络群聊,夏某组织的下线人员将本人银行卡号、支付宝账号等资金结算工具发送给上线人员,待非法资金转入后,下线人员将转入资金转到上线指定的账户,整个操作过程由夏某负责监督。经核实,被告人夏某组织转移的违法资金涉及电信诈骗案件23起,涉案资金97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现在很多犯罪分子以可以轻松赚钱的名义,引诱群众将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手机卡租借、出售给他们,用于诈骗、开设赌场、非法交易等犯罪活动的资金转移。希望广大群众时刻保持警惕,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因蝇头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作者单位: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