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枪支?万万不可行
枪支、弹药、爆炸物极具杀伤力,非法持有、买卖、运输、邮寄、储存这些危险物品,将极大危害公共安全。但往往有一些人非法持有并储存着枪支和弹药。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对家中私藏枪支多年的梅某某,以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提起公诉。
梅某某系一名务农老人,在几十年前通过供销社购买了两把火枪及发射火药之类的物品,并存放在家中达三四十年。警方接举报搜查到这些枪支和发射火药后,经鉴定,是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梅某某的两把火枪在家中存放多年,不仅对自身安全造成隐患,一旦被不法分子偷去利用,也是极大的风险,梅某某的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刑法,将会被依法判处。
现今非法持有并储存枪支和弹药的多为六七十岁的老人,法律意识淡薄,在多次清缴中没有上缴或是没有全部上缴,无论是出于收藏还是狩猎等目的,都会构成涉枪、涉爆类犯罪,如果家中还有私藏的土铳、猎枪、弹药、爆炸物等,一定要第一时间和当地派出所联系,如发现他人涉枪涉爆信息,请及时报警,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打击。
(作者单位: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