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安康市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是“一江清水送京津”的有力制度保障。
今年来,汉滨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对汉江及其支流月河、黄洋河等河道的环境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针对发现的养殖场废水直排、生活垃圾污染河道等违法问题向水利、镇办等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份,督促清理河道10余公里。同时,该院将“多赢双赢共赢”工作理念贯穿在检察监督全过程,主动与水利、环保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目前,探索建立的“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督察长+护河员”的“五长+一员”河湖管护机制正在拟定中。
下一步,汉滨区检察院将持续关注人民群众所盼所想,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为抓手,及时发现和纠正破坏水环境的违法问题,为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贡献检察力量。